不久前媒體報道的湖南衡東兒童血鉛超標事件有了檢測數據,經對315名兒童篩查體檢,其中82人血鉛含量是健康標準值的兩倍;8人血鉛超標2.5倍;2人血鉛超標4.5倍,這些兒童已安排服藥或住院治療,涉污企業已被責令關停徹查。
衡東兒童血鉛超標是典型的污染下鄉惹的禍,據當地村民反映,離村莊僅幾百米的一家生產電鋅和其他化工原料的“美侖化工廠”,未經環保處理的粉塵和廢水直接排放,嚴重污染空氣、土壤及地表水。
污染下鄉危害村民健康,衡東案例并非個例。近年來許多地方“血鉛事件”頻發,主要發生在農村,給農民帶去的災害不勝枚舉。如今城市及市郊環保準入越來越高,許多污染企業和項目便裝扮成“扶貧工程”,或打著幫助貧困地區“脫貧致富”的幌子到農村安營扎寨。污染企業下鄉為何一路“綠燈”?
一(yi)是農村(cun)環保門(men)坎過低(di)。國家《環境保護法》和《環境影響評價法》對所有的(de)建(jian)設項目都一(yi)視同仁,并(bing)不因為工(gong)廠建(jian)在農村(cun)就降(jiang)低(di)要求,但少數地方(fang)認為農村(cun)不能與(yu)城(cheng)市相比(bi),環保要求太高引不來項目,故(gu)自降(jiang)環境準入標準,使(shi)污(wu)染企業(ye)有了可乘之機(ji)。
二是一些地方尤其是貧困地區患有“引資饑渴癥”、“政績沖動癥”,為發展地方經濟“饑不擇食”,不分良莠,層層下達招商指標,完不成任務的要問責,重壓之下只要招來項目引入資金就是“英雄”,至于是否給當地環境帶來危害,不是某些官員重點考慮的。很多污染項目正是借此機會乘虛而入。
三(san)是農民的環(huan)境意識(shi)和環(huan)保知識(shi)比較薄弱,對污染下鄉(xiang)缺(que)乏警惕和抵制,一般只有等到環(huan)境被嚴重破壞,身體(ti)健康(kang)受到明顯傷害(hai)時(shi)才會與(yu)之(zhi)抗爭(zheng)。
依斯倍致力于工業廢水處(chu)理一站式解決方案,依斯倍想說農村不是垃圾場,不是污染企業的“安樂窩”,制止污染下鄉必須嚴守環保準則。現在的問題不是沒有準入制,而是少數地方受經濟利益驅動,有法不依,人為降低農村環保門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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